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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教发【2024】8号

近日,营口市教育局印发了《2024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营教发〔2024〕8号),对2024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市教育局就全市广大学生、家长关心的2024年中考政策解读如下。

一、2024年全市中考工作的总体考虑

2021年7月,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对全省中考改革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确定了中考改革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初一)学生开始执行。2024年是全省中考改革落地之年,也是我市实施中考改革首考之年。确保全市中考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2024年全市中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和《关于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教发〔2024〕4号)文件精神,实施扩优提质,科学编制计划,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2024年全市中考招生计划设置

2024年全市中考招生计划设置充分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市及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数量,深入挖掘省级优质特色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

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全市范围招生外,地处县域(不设区的市,即县级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即市直、老边区和鲅鱼圈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

招生计划设置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高中(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其中,普通高中学籍计划招生10670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籍计划招生7280人,共计划招生17950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三、2024年中考报名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营口市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社会类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全市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均须同步在营口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报考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按照省招考办文件要求,由市及县(市)区招考办另行通知。

志愿批次由属地教育局设置属地中考志愿批次。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40人)、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综合高中,170人,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80人)面向全市招生,列入全市提前录取志愿批次。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面向市直初中和老边区初中招生160人,营口信威学校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生面向全市招生100人。继续设置优质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计划,列入属地招生提前录取批次。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填报(以上述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考生要认真阅读属地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按要求认真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并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四、2024年中考考试科目、分值设置及方式

依据《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2024年中考考试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课程作为考查科目。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值790分。

考试方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五、2024年中考命题组织和考试内容要求

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由省招考办组织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

依据《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各学科考试内容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低、中、高三档,分值比例为7∶2∶1。

六、2024年中考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2024年中考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照《辽宁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考务工作规定(试行)》(另行下发)要求,认真组织考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将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实施“中考护航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噪音治理、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精准做好考试卫生保障工作。切实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

考试结束后,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阅卷根据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订评分细则。阅卷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发布考生考试成绩。

七、2024年中考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5日后,将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对因享受加分政策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

八、2024年全市中考录取工作

中考录取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得出现成绩并列录取。

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综合高中,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列入全市提前录取批次,依据三所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在市直初中和老边区初中的招生计划和营口信威学校在全市招生的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志愿批次,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由招生单位单独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高一新生电子学籍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学籍。

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专业(五年一贯制)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各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按照综合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及其他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计划录取。

九、实施“阳光招生”

为确保2024年全市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应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要认真落实属地中考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后,若出现未录满招生计划情形,须按规定时间由属地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录。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注册入学(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方式开展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十、切实规范中考成绩发布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精神,各县(市)区、各初中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中考成绩发布工作机制,坚决扭转简单以中考成绩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做法。要加强中考成绩信息管理,加强对学校、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喜报”“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信息。

解读单位:营口市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科、义务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解读 人:李继峰、王蕾、关雪娇、白杨。

联系电话:0417-2998346、0417-2998340、0417-2998344、0417-299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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